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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前夕(2 / 3)

ro piana也好,我都送。”

“知道朗哥现在阔了,不用特意来我面前显摆。”陈宝珠脱下程天朗的外套,又反手去拉背后的拉链。

她只想快点把这身衣服换下来,换回自己的睡衣。

刚脱到一半,房门被人敲响了。

程天朗以为是自己叫的宵夜送到了,按住她:“你躺着,我去开。”

门一开,外面站着一个穿制服的侍应,手里托着个白瓷青花的炖盅。

“您好,请问是陈宝珠女士的房间吗?”

“是。给我吧。”

“好的。这是霍先生送给陈女士的血燕。”

侍应把托盘往前一递,转身走了,一眨眼就消失在走廊尽头。

程天朗站在门口,托着那盅血燕,低头看了一眼。炖盅用得讲究,连托盘边都描着金线。他冷笑一声,转身回房,带上门。

把血燕往茶几上一搁。

他早该想到是霍肇珩。

出手就十几万的朋友,陈宝珠还能认识谁?

“霍肇珩送来的血燕,你喝不喝?”

陈宝珠刚套好睡衣,正把头发从领口里拨出来:“等我换好衣服再喝。”

“呵。”程天朗笑了一声,“我给你叫碗燕窝,要哄才肯喝。人家随手叫人送来的,就这么好喝?”

陈宝珠整理头发的手顿了一下。

“一碗燕窝而已,我喂你喝,行了吧?”

“我差他一碗燕窝?”

“那你想怎么样?”陈宝珠转头看他,声音也高了起来,“你不乐意他送,刚才在门口就别接啊。接了才来跟我撒气?”

“人家送你的燕窝,我哪有资格帮你推?”

“程天朗,你是不是有病?你到底想怎么样?”

“我想怎么样?”

他想怎么样?把这盅血燕摔了?把那件新衣服撕了?然后呢?摔了,撕了,霍肇珩就跟她没有半点关系了?

程天朗站在那里,看着那盅燕窝,看着那件床上的裙子,再看她,突然觉得,这间房变得好小,小到透不过气。

“算了。”他扯松了领带,“你休息会儿,我另外叫了吃的。我去洗澡。”

说完,他解着衬衫扣子往浴室走,没再回头。

等程天朗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,一眼就看见茶几上那盅血燕,原封不动。

旁边多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阿胶西米露。

他擦头发的动作停了一下。

妈的,钱给少了?谁还喝不起血燕了。

他把毛巾往椅背上一搭,走到床边。躺到背对着自己的陈宝珠旁边,把人圈进怀里。

手掌习惯性捂在她肚子上,力道适中地揉着。

“肚子疼不疼?要不要起来喝点热的?”

陈宝珠没动:“可不敢让朗哥喂。”

程天朗真跟哄bb似的:“是我错了。我不该乱吃醋。宝大小姐大人有大量,别跟我这条狗一般计较,好不好?”

陈宝珠终于转过身来,半嗔半怒:“又乱说。你是狗吗你?”

程天朗见她肯转身,嘴角就翘起来了:“是狗。你的狗。只给你当狗,当一辈子,好不好?”

“呸。谁稀罕。”

程天朗一听这口气,就知道人哄回来了。他二话不说,掀开被子,把人打横抱起来,几步走到沙发边坐下,端起那碗阿胶西米露,先用勺子搅了搅,自己尝了一口,试试温度,才把勺子递到她嘴边。

“来,流了那么多血,心疼死老公了。恨不得每个月这血我来替你流。”

陈宝珠含进嘴里:

“程天朗,你以前也这么哄过那些女人吗?”

“这样就算哄?我同你讲的都是真心话。”

“你正经点!”

“我哪里不正经?你不是走到包间门口了吗?怎么不进来?你也看见了,江耀宗左拥右抱,差点没当众上演活春宫,全场就我最规矩,酒都不敢多饮几口,怕你嫌我成身酒味!”

陈宝珠没作声。

她是走到包间门口了,也看见了。

可看见了又怎样?

她如今什么立场?别讲现在跟他一清二白,就算当初真嫁了,真成了江太,她也没资格吃这醋。

她从小就不是那种白日做梦的人。

她不会信一个男人一辈子只守着她一个。

江耀宗不会,程天朗更不会。

若江耀宗真如他所说的那么爱她,为什么分手之后,就真的再也没来庙街找过她一次?

虽有遗憾,但更多的时候是庆幸,庆幸当初那当头一棒,将她敲晕,将她打醒,不然她未来数十年就要陷入得同无数女人争风吃醋的泥潭,她的孩子就要跟数不清的野种抢老豆争家产。

万幸……万幸……

吃着吃着,陈宝珠随口提起:“过几日,送我返庙街吧。”

“怎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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