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沈慎的“有求必应”, 任思议无论如何,也一定要在期末考中拿到好成绩,每天很早就跑去图书馆占位, 晚上也复习到很晚才回来。
其实,也不仅仅只是为了那个。
任思议其实挺有压力的, 她男朋友是那么优秀、那么精英的人, 自己只是个平平无奇、毫无成就的女大学生而已。
大概率他答应和她在一起都只是为了报救命之恩。
无论如何,任思议得加倍加倍努力让自己变优秀,做一个特别厉害的人,理直气壮地站在他身边。
期末周的某天晚上, 医学院主楼有一场挺大的学术会议, 请了好几位国内医学界泰斗参会。
任思议本来在自习室里安安静静刷题,忽然听见外面有女生压着嗓子发出小声的尖叫, 叽叽喳喳的讨论声此起彼伏。
好吵啊!
烦死了!任思议本来就被一道病理题折磨了半天,被他们吵的…看了几遍题目都没读进去。
她索性推开椅子走出去, 想看看外面到底在闹什么。
远处医学院大楼前, 沈慎正和医学院的几位领导一起进去。
他走在人群中间, 只穿了件单薄的浅灰色的低领毛衣。
那件毛衣的颜色很温柔, 搭配着今夜的月光,把他衬得柔和,一点不像平时穿西装那样冷漠, 现在的他很松弛, 很有温度。
而他的脖子上, 系着一条灰色的围巾。
就是她织的那条!
任思议看到他戴那条围巾, 高兴得要死,心跳都加速了,想要对周围人大喊沈先生脖子上的围巾是她织的, 那是她男朋友!
开心开心开心!
其实,那条围巾织得不好,她虽然跟奶奶学过织东西,但那么长的围巾还是第一次尝试呢。
而且被拆散过几次,边角有不太均匀的纹路,完全是新手作品。
就算沈慎不戴,她也完全不会介意、不会怪他的。
可沈慎就这样把它围在脖子上,甚至任思议毫不怀疑,大部分时候都是西装革履的他,在今天如此正式的场合他穿的如此休闲,就是为了搭那条围巾!
任思议心里甜滋滋的,在他低头听人讲话时,拍了他一张照片。
月光照着他的眉眼,如此清隽矜贵,大概也是因为那条围巾,他那股拒人千里的冷淡气被冲散了许多,画面干净又温柔。
任思议忽然感觉他没那么遥远了。
她把手机屏保壁纸,全部换成了沈慎这一张照片。
晚上和陈姝姝有说有笑一起走出校门去隔着一条街的美食城吃晚饭,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,陈姝姝抱怨着期末周真的太辛苦了,简直上辈子毁灭了银河系这辈子当医学生。
街边路灯亮起来,下过冬雨,街边湿漉漉倒映着灯光,两个人正商量着要吃什么,任思议忽然脚步一滞。
隔着一条街,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李洱站在对面的路口,戴着口罩,只露出一双幽深的眼睛。
街上人来人往,都是出来吃饭的学生,他穿着一件黑白的运动外套,站在年轻的人群里,并不显眼。
任思议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,毕竟他们曾经也算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朋友。
他一直盯着任思议,好像是有话要讲,焦虑地看看红绿灯,此时正是红灯,车辆川流不息地试过马路。
少年却像是等不及了,跃跃欲试都想闯红灯了,很急迫,目光紧盯着她,
任思议想起上次李洱差点害死她和沈慎两个。
他不会又想绑架她吧,他还没放弃追杀沈慎吗!
任思议转身就想躲,这时,一只黑色的乌鸦掠过,停留在红绿灯上,“嘎”地大叫了一声。
声音又尖又哑。
李洱听到那声鸦叫,犹豫了,即便这时候红灯转成了绿灯,等待过马路的行人开始川流,他也犹豫着,没有过来。
他看向那只乌鸦,眼中明显有忌惮,终于,转过身,混入了身后的人流之中,不过几秒钟就消失无踪了。
“那个人是李洱吧。”陈姝姝也认出来了,皱着眉头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,嫌恶地说,“他还敢出现啊?那次害你在医院住了大半个月,还差点让沈教授也受伤,他最好躲起来,别出来见人了,不然有他好看的。”
因为迟逸,陈姝姝完全站在了血族的立场之上,对李洱这种人一点好脸色都没有。
任思议看了眼李洱消失的方向,觉得有点奇怪。
“他好像有话想说。”
“你管他说什么。”陈姝姝哼了一声,挽住她的胳膊过了红绿灯,“他最好躲得远远的,别再出现了,不然我肯定把他暴打一顿,以报那天下药之仇。”
那次青台山之后,任思议问过沈慎血族和猎人之间的关系。
从血族诞生之日起,猎人就出现了,就像自然界相生相克的天然法则一样。
猎人的使命就是猎杀血

